关于申报2024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5-10 浏览次数:

各有关单位:

2024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第一批)申报工作已开始,为了做好我校本次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类别

(一)陕西省科技重大专项(指南另行发布)

(二)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产业链项目指南另行发布)

1.工业领域一般项目:包括电子信息、自主可控技术、华为鲲鹏、鸿蒙生态培育、先进制造、新材料、能源化工、现代服务业、文化和科技融合等;

2.农业领域一般项目:包括农业种植、农业养殖、农产品加工及质量安全、农业装备及信息化、农业资源高效利用及生态修复等;

3.乡村振兴科技专项:优势产业的培育、科技特派员产业技术服务、农业科技创新平台能力提升、农业科技实用技术培训、特色产业提质增效关键技术研发推广、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农业成果在县域转化、苏陕科技协作涉农项目等;

4.社会发展领域一般项目:包括疾病防诊治、药物与医疗器械、中医药现代化、碳达峰碳中和与生态环境保护、绿色建筑、公共安全与社会事业等;

5.国际科技合作项目:包括产业技术研发合作项目、基础科学研究合作项目、“一带一路”创新合作项目、高端国际科技交流项目等。

(三)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1.面上项目;

2.青年项目;

3.重点项目;

4.杰出青年项目。

(四)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1.“百项科技成果转化行动”项目;

2.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项目;

3.“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

(五)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1.科技创新团队计划;

2.软科学研究计划;

3.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项目;

4.外国专家服务计划(指南不公开公布)。

二、申报要求

(一)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一般应为我校在岗在职人员。项目负责人需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创新性研究的能力,是该项目主体研究思路的提出者和实际主持研究的科技人员,且保证项目执行期内在职,有足够的时间用于该项目研究工作。国家机关的公务人员不得申报项目。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工业领域一般项目、农业领域一般项目、社会发展领域一般项目、乡村振兴科技专项、国际科技合作一般项目、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面上项目和青年项目、软科学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中不得出现可能影响评审公平公正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负责人姓名、项目组成员姓名、依托单位名称、合作单位名称等),描述时可用“*”代替,否则视为项目负责人故意泄露相关信息,形式审查将不予通过。请各学院重点审核此项内容。

(三)限项要求

1.每个项目负责人限申报本年度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1项。

2.在研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除人才类(杰出青年、科技创新团队计划、青年科技新星)以外的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在研项目为人才类的,可申报除人才类以外的其他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3.不得重复申报和多头申报。禁止同一项目同时申报多个不同类别科技发展计划,禁止同一个项目通过多个推荐单位申报。

(四)诚信要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严禁转包、分包。项目申报单位、参与单位、负责人及团队成员诚信状况良好,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项目申报单位及参与单位要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项目负责人在申报时须签署科研诚信承诺书,对材料的真实性和合规性等作出信用承诺。如发现信息不实,将取消项目立项资格,并列入科研诚信“黑名单”。

(五)各类科技发展计划的具体申报要求详见各申报指南(附件)。

三、申报程序

(一)2024年度陕西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均采用“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http://ywgl.sstrc.com)进行网上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认真阅读本征集通知和具体申报指南的所有申报要求,审慎选择拟申报的计划类别,在线填写提交申请书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续将以网上填报的申报书作为形式审查、项目评审、签订合同的依据,不得随意降低目标任务和约定要求。

(三)申报流程。项目负责人登录“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完善个人信息,再点击“填写申请书”—“新增项目申请”—在下拉选项选择“拟申报类别”,进行在线填写申报材料以及上传项目申报要求的证明材料,检查后提交。经学校二级单位、科技处逐级审核,生成电子申报材料(带有受理编号、条形码和水印)。电子申报材料生成后不予退回和修改。

(四)经学校审核通过后,项目申请书将无法退回和修改。请申请人慎重检查后再提交,一旦提交省科技厅将不予退回和修改,学校管理员对审核通过后的申请书也无退回权限。

(五)申报系统账号注册

1.没有申报账号的教师,自己先在系统登录页面自行注册账号,注册成功后,将项目申请人的姓名、手机号码、邮箱、学院等相关信息发送给科技处进行登记汇总,各学院将汇总材料报送科技处,由科技处统一在系统中设置项目申请人的人员属性、所在学院等信息。

2.学生作为项目参与人,自己在系统登录页面注册账号即可;

3.外省外籍人员作为项目参与人,提供姓名、电子邮件、手机号码、证件号码(身份证或护照)、单位名称等信息由科技处在系统中设置添加账号。

4.已经有申报账号的教师,可继续使用原账号登陆系统进行项目申报。(注:密码如果忘记,可通过登陆页面“忘记密码”功能找回)。

四、重点支持

(一)优先支持在秦创原总窗口(西咸新区)、省级以上高新区、经开区等孵化载体落地的项目。多个单位组成申报团队联合申报的,应事先签订合作协议,明确牵头单位和任务分工。

(二)优先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拟上市企业、产业链链主企业、龙头骨干企业等申报的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三)优先支持联合国内外高层次科研单位和团队申报的省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四)优先支持产学研协同合作,重大应用型、市场导向类、产业化目标明确的科研项目应由企业牵头申报。

五、其他说明

(一)注意事项

1.所有项目在申报时无须提交查新报告。拟立项的重大重点项目由省科技厅委托专业机构统一查新。

2.陕西省科技业务综合服务信息系统专家库常年开放注册。项目申报人为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需在完成专家注册后进行项目申报,已注册的项目申报人应及时更新个人专家库信息。

(二)项目预算

1.各类科技发展计划支持额度详见具体计划的申报指南。

2.申报时只需填写项目总投资和申请政府资助经费,无需填写详细的经费预算表。重点项目在收到拟立项通知后,须提交详细的经费预算表,作为项目预算评审的依据。签订合同时,实际资助金额不足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补齐。

3.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陕政发〔2022〕3号),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软科学项目、“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科技创新团队项目实行经费包干制,由项目负责人和科研团队在规定范围内根据科研实际需要自主决定使用。

(三)50万以上的项目承担单位须设立科研助理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参加科研工作。

六、审核受理时间

本次申报实行无纸化申报,申报时无需提交纸质申请材料(仅立项项目在签订合同时提交两份盖章纸质申请书留档)。

项目申请人应在规定的时间节点内完成提交,超过规定时限的不予受理。非集中审核时间,不予审核。

1.系统填报时间:2023年5月8日9:00至2023年6月20日17:00。(项目申请人提交完毕);

2.学校集中审核时间:2022年6月21日至6月28日15:00。(学校审核提交完毕)。

请各单位高度重视本次陕西省科技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积极做好各类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的组织、策划及申报工作。请项目申请人及单位合理安排时间,进行有关申报工作,避免在受理截止期前集中申报,造成拥堵,影响项目申报。

六、联系方式

(一)省重点研发计划

一般项目(工业领域)项目联系人:席蒙(高新技术处),电话:029-88440994

一般项目(农业领域)项目联系人:李艳杨(农村科技处),电话:029-81770897

乡村振兴科技专项项目联系人:汪德亮(农村科技处),电话:029-87294249

一般项目(社会发展领域)项目联系人:郑会娟(社会发展科技处),电话:029-87294140

国际科技合作项目联系人:李戟(对外合作与交流处),电话:029-81294887

(二)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

联系人:高云(基础研究处),电话:029-81129231

(三)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

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联系人:董欣(成果转化处),电话:029-81294835

秦创原“科学家+工程师”队伍建设项目联系人:张新楼(秦创原处),电话:029-87294932

(四)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

科技创新团队项目联系人:周莹(人事处),电话:029-81776101

软科学项目联系人:乔顺利(政策法规与创新体系建设处),电话:029-87294265

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平台项目联系人:何江波(科技监督与诚信建设处),电话:029-81294839

外国专家服务计划项目联系人:康丽芳(引进国外智力管理处),电话:029-87294148

(五)总体咨询

未尽事宜,请向省科技厅资源配置与管理处(重大专项处)咨询:

人:李蓉 陶鹏飞 杨京亚

联系电话:029-81773390   029-87294281


1. 2024年陕西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2. 2024年陕西省创新能力支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3. 2024年度陕西省自然科学基础研究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


4. 2024年陕西省技术创新引导计划项目申报指南.docx